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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护“一湖碧水”  共守“大湖平安”——苏皖两地检察机关举行“我们的家乡在洪泽湖上”公益保护活动

发布时间:2021-12-02

11月26日,由江苏省检察院、安徽省检察院主办,江苏法治报社、淮安市检察院、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承办的“我们的家乡在洪泽湖上”公益保护活动在淮安洪泽湖畔举行。活动中召开了环洪泽湖流域跨区划检察协作推进会,发布了由江苏检察机关牵头创作的长篇报告文学《洪泽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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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青,中国作家协会全委会委员、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周梅森,江苏法治报社社长、总编辑彭广余,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国骏等出席活动。环洪泽湖流域二省十地检察机关代表、知名作家、媒体代表、作品主创人员等50余人参加活动。

为加强洪泽湖生态环境保护,苏皖两地检察机关共同会签了《关于环石臼湖、洪泽湖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区划管辖协作意见》。在环洪泽湖流域跨区划检察协作推进会上,两地检察机关就持续加深合作,共同推动洪泽湖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实现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进行了深入的对话。

李卫东表示,建议细化协作机制。苏、皖相邻地区检察机关对线索移送、协助取证、案件管辖等方面工作进行细化,确定专人负责交流联络工作,保证区域协作畅通、高效。建议强化业务交流。要改变“文来文往”的机械式交流方式,朝着“人来人往”的方向努力,以案件研讨座谈会、业务论坛等形式强化业务交流,建立苏皖两省或长三角地区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同堂培训机制。建议深化个案协作。苏、皖两省三级院要深入发掘相关线索,围绕洪泽湖保护等主题,联合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真正打造出公益诉讼跨区域检察协作的“苏皖经验”。

陶国中指出,要探索跨省协作,融合洪泽湖公益保护力量。两省检察机关加强合作为织严织密洪泽湖治理和保护体系中的漏洞,解决洪泽湖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区划管辖问题,为破解洪泽湖公益保护“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问题提供制度保障。要强化机制落实,提升洪泽湖公益保护实效。两省检察机关加强沟通联系,不断提升湖区司法办案配合度,提升洪泽湖公益保护的实效,形成全流域、跨区划保护合力,共同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要坚持同频共振,会聚洪泽湖公益保护合力。两省检察机关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围绕洪泽湖生态保护治理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参与区域社会治理,系统研究洪泽湖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周青在致辞中说,近年来,淮安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接续高标准推进洪泽湖治理保护,推动洪泽湖“纳湖入城”。全市政法系统挺身在前、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连续4年实施生态保护司法绿坝工程,探索走出了符合地方实际、具有淮安特色的河湖治理和生态保护道路。淮安检察机关全面践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创新在洪泽湖畔设立全省首家市级环境资源司法修复基地,联合环湖2市6地检察院成立洪泽湖生态保护检察联盟,构建融保护、打击、预防、修复“四位一体”的生态检察模式,有力守护了“一湖春水、两岸绿堤”。淮安政法系统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扛起硬责任,抓好大保护,切实当好洪泽湖“山清水秀”的政法守护者。

推进会上,安徽、宿迁、淮安检察机关交流了洪泽湖生态保护典型案例。

今年11月,由江苏省检察院统筹指导、淮安市检察院与江苏法治报社组织、合作撰写的报告文学《洪泽湖上》正式出版。这是江苏检察人在推进生态公益保护进程中创作的第一部报告文学,也是江苏检察机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的献礼之作,记录了过去几年环洪泽湖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水利、生态环境、渔业管理、当地居民等多方力量,坚持打击、保护、修复并重,促进洪泽湖综合保护的有力实践。

周梅森受邀出席新书发布会,就该书的文学性、社会性作点评。周梅森表示,《洪泽湖上》是一本扎根乡土,扎根现实的带着湖风水韵的好作品,立意高远、视野开阔,是检察文化参与、见证和推动社会治理的有益探索。

彭广余介绍了江苏法治报与政法系统的渊源,并表示江苏法治报将继续与检察机关并肩前行,书写检察风采,见证奋斗精神,为司法守护公共利益而鼓与呼,更好地讲好江苏政法故事,传播政法好声音。

薛国骏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洪泽湖上》一书的创作背景,并宣布新书发布。他表示,今后淮安检察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依托“四大检察”助推美丽淮安、健康淮安建设,为全力推动高质量跨越发展开新局,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贡献检察力量。

《洪泽湖上》主创人员代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代表分别讲述了该书创作背后的故事。活动中,与会人员还观摩了淮安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站,察看了洪泽湖生态环境治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