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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先予执行保障残疾人权益

发布时间:2018-09-17

 日前,盛某及其父亲等家属向南京溧水法院法官杨先木、郑娉娉送来锦旗,表达感谢之情。

溧水区白马镇一特困户家庭成员盛某,聋哑残疾人,又是文盲。闲来无事,在家附近的池塘边垂钓,鱼竽碰触到上方的高压线,全身烧伤面积达60%。案件起诉至法院后,考虑到其自身为无固定收入来源的聋哑人,家中母亲、兄、姐均系残障,家庭十分困难,而盛某又急需医疗费用。承办法官杨先木、郑娉娉先后两次裁定先予执行,盛某收到了14万元的款项,得到及时医治。其与供电公司的案件也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得到调解,盛某及时收到了剩下的赔偿款。目前,盛某经治疗后,基本上康复,又能过回以前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