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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案例入选“全国十大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18-03-20

日前,盐城法院被执行人徐某抚养费纠纷执行案入选"2017年全国法院十大执行案件",系全省法院系统唯一入选。

据了解,该案系一起家事纠纷,被执行人徐某按照此前离婚诉讼判决,应当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直到婚生子常某能够独立生活,但其未按判决履行,常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徐某系聋哑人,现已重组家庭,现任丈夫亦是聋哑人。由于自身患有残疾,没有工作,无固定收入来源,履行抚养义务确有一定困难。执行法官认为,修复亲情,推动被执行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履行义务是本案执行的关键。为此,法官赶赴常某所在小学,录制了常某课间玩耍及班主任评价视频,并邀请手语翻译一同赶赴徐某住所地,省市县人大代表观摩了该案执行,24家主流媒体网络直播报道。执行法官通过文字和手语翻译与徐某进行了有效沟通,晓之以法,动之以情,最终徐某主动给付了抚养费。

近年来,盐城两级法院积极向执行难全面宣战,2017年执结案件38132件,到位金额117.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8.4%和12.6%,其中执结涉民生案件15267件,司法保障民生取得新进展。同时,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去年,市中院5篇案例被省法院《公报》采用,18篇案例被最高院《中国法院2017年度案例》采用,并在全省法院第十一届"金法槌"杯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荣获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