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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提起环损赔偿案入选“十大案件”

发布时间:2019-03-14

近日,由最高法院新闻局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中心共同策划开展的"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活动结果揭晓,江苏省人民政府首次作为原告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

最高法院的推荐语中提到,该案系中央两办发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后,首例作出生效判决的省级人民政府作为原告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判决明确对水体排放污染物必然损害水体、水生物、河床等生态环境,污染者应当赔偿环境修复费用和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对于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司法保障,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该案的审理有助于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共获网友有效投票4000余万张;同时,由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的知名法学专家,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媒体资深新闻传播专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根据网友投票结果和专家评审团的评审意见,最终确定了"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