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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检察催生“2小时内强制报告”

发布时间:2018-09-20

 近日,泗阳县检察院向县卫计委发出的建立未成年人伤害强制报告制度的检察建议被采纳,全县各医疗机构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侵害的,必须在2小时内强制报告。

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心理发育还不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差,容易受到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加之医疗、教育、社区、家庭等环节的疏忽,使得此类案件发现难、取证难、定罪难、监督难。为此,泗阳县检察院与县卫计委协商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新路径,建议尽快建立未成年人伤害强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应强制报告案件数,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强奸、猥亵、虐待、遗弃等侵害的,应在2小时内进行强制报告;同时加强医护人员教育管理,对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加强责任追究。

县卫计委采纳了检察建议,向全县各医疗机构下发《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伤害强制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履职尽责,做好未成年人伤害强制报告各项工作,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对未按要求报告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据悉,泗阳县检察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运用检察建议这一"拳头型产品",自2016年以来,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209件,涉及纠正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等多个方面,采纳率95.6%,取得较好成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把检察建议用对用好用实。"泗阳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克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