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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社会治安综合保险专项整治自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8-08-21

8月17日,市综治办通过"四频一网"召开全市社会治安综合保险专项整治自查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委《淮安市涉农保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全市涉农保险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专项整治自查工作责任,全面查找制度和管理漏洞,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工程办好、办实。市综治办副主任施勇参加会议并讲话,市人保公司副总经理陆霞云介绍了今年以来社会治安综合保险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区、乡镇综治办,保险分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各县区综治办和人保公司必须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将其作为查找问题、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提升质效的契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做好协同配合,通过现场检查和实地走访等形式,确保自查工作真正贯彻到底,切实把好事办好,真正把实事办实。

要按照市减负办《重点督查工作方案》要求,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 针对 "强行违规推销、违规虚假承保、违规支出经费、违规理赔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等五项重点自查内容,开展全面排查,就反哺经费开展专项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专项整治自查工作不留"死角"。

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自查整改"这一重要手段,把握"群众自愿"这一根本宗旨,坚持"依法合规 "这一推广要义,以健全的内控制度为抓手,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严防违法违规风险。

2015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工作以来,积极构建 "综治部门协调、保险公司运作、基层组织配合、群众自愿参与"的工作格局,创新社会治理观念和模式,实现平安建设由"单一防范"向"机制保障"的转变,社会治理由"政府主导"向"社会参与"的转变,走出一条发展与稳定并重、富民与安民共举的社会治理创新之路,切实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为高质量社会治理贡献了积极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