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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创新“345”工作法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19-04-12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涟水县创新“345”工作法,截至目前,全县共破获九类涉黑涉恶案件171起,打掉黑社会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63人,移送起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67人,检察院公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45人,涉黑涉恶判决82人,收缴涉黑涉恶资金27.9万元,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坚持“三个强化”,形成有效合力。强化政治站位。县委、县政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位布局、高起点谋划,成立由县委书记和县长的“双组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工作制度和涉黑涉恶线索管理、举报奖励等一批制度。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力推进。强化专班保障。从各单位抽调工作能手组建工作专班,形成政法委牵头、公安主战、多方联动、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格局。强化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政法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组建督察组定期开展调研督导。

紧扣“四个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广泛宣传发动。全县已累计发放四部委通告(告示)和宣传画册23000余份,悬挂横幅700余条,张贴省《关于进一步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7000余份,印发《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5000余本。同时,依托1316个社会治理网格开展入户宣传,将扫黑除恶宣传列入网格任务清单,要求网格员入户宣传。广辟线索来源。通过印发《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涟水县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等,向社会全面收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200余条。注重信息研判。建立健全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和会商机制,坚持工作专班周五例会制度,对信息定期研判。坚持依法严惩。通过采取挂牌督办、多警联动、提前介入等手段,开展重点区域、行业和领域线索摸排。

注重“五个突出”,确保工作实效。突出队伍建设。组建扫黑除恶专业队,紧盯省、市挂牌督办和重大疑难涉黑涉恶案件。突出专项整治。开展“三查”专项整治,村(社区)“两委”成员背景审查,在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清查等活动。突出部门合力。制定《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配合的通知》,建立联络员例会、案件会商制度,检法机关提前介入重大案件。突出制度建设。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周报告、旬会商、月例会工作等工作制度和扫黑除恶案件和线索快速移送处置机制等规章制度。突出基层治理。发挥网格化在基层治理中的支撑作用,依托“全要素”网格,推动各方力量优势互补,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