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盐沧海曲,种稻长淮边。四时常晏如,百口无饥年。”诗人高适笔下的涟水,是传统农业大县。近年来,涟水县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的重要指示精神,聚力聚焦“鱼米之乡”县域发展定位,从农耕文化中汲取智慧,因地制宜打造“稻法自然·检护丰景”检察文化品牌。在品牌引领下,该院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检察智慧,守护良田沃土,筑牢生态屏障,全力服务乡村振兴,努力让“稻花香里说丰年”的美好图景,成为检察履职的生动写照。 
守自然法则 护良田永续 “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涟水县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重要指示要求,以法治之力助力守好守住耕地红线。面对违规取土、草皮占地、挖塘养殖等占用基本农田现象,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推动有关部门对被占用农田分阶段复耕,确保良田回归粮用。 检察守护的目光不仅投向广袤田畴,更深入土壤肌理。当公益诉讼巡查中发现有人使用“地龙仪”大规模捕杀蚯蚓造成土壤板结时,尽管彼时法律尚未将蚯蚓纳入保护对象,但检察官从农耕文化中汲取了“取予有度”的智慧,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实施分段整治,有效遏制了这一行为,助力土壤生态恢复自然活力。该案入选最高检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和全国检察十佳办案故事,助推野生蚯蚓保护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和《野生动物保护法》,为“土壤卫士”筑起法治屏障。 应农时之则 保粮丰民安 “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作为农业大县的守护者,涟水检察人始终把保障农业生产者利益放在第一位,打击制售假劣农资、骗取涉农补贴等犯罪,深入乡村普法,走进田间巡查。 当“手把青秧插满田”的农忙景象在涟水大地上徐徐展开时,检察官却在巡查中发现某村灌溉水源告急,迅即展开调查并督促行政部门履职,及时修复惠及800余户的“幸福渠”,还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开展专项治理,让汩汩清流重回田间。这项顺应农时、纾解民困的工作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农业现代化典型案例。 丰收之际,一种粮大户涉案被捕,导致其承包的430亩小麦无人收割,还涉及土地租金拖欠与后续流转难题。涟水县检察院着眼保障土地资源有效利用与各方权益,在确认其放弃承包后,协同县公安、法院及镇政府,依法高效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确保430亩小麦及时归仓,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同时化解了租金纠纷,保障了土地有序流转,维护了乡村生产秩序,让丰收成果惠及各方,被《检察日报》头版宣传推介,被代表委员纷纷点赞。 聚多方合力 绘“粮”辰美景 “粮归仓,鱼满塘,风吹稻浪瓜果香。”——涟水这幅赏心悦目的自然“丰”景,既源于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更凝聚着守护者的勠力同心。聚焦“涟水芦笋”“涟水大米”等地方名特优产业,涟水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助力筑牢源头品质防线:建立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为13家重点企业提供土壤微量元素、农药残留等专业检测服务,守护从田间到舌尖的自然馈赠,让法治清泉润泽产业发展。 深化“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应用,吸纳50名志愿者织密“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监督网络;联动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出台3项协作机制;与阜宁、灌南两地检察院携手,组建黄河故道跨区域生态守护联盟,实现上下游协同治理,共护生态风景线。 仓廪实,天下安。涟水县检察院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殷殷嘱托,循自然法则以固本,护特色产业以振兴,聚多元合力以长治,持续巩固深化“稻法自然·检护丰景”检察文化品牌,让苏轼笔下的“自古涟漪佳绝地”在新时代焕发更加璀璨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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