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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非诉讼服务中心矛盾化解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9-09-16

为进一步完善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和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升“无讼淮安”品牌建设水平,金湖县在全市率先成立非诉讼服务中心,中心运行以来成效显著,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金湖县司法局设立非诉讼服务中心,在县法院、县信访局、人社局、基层法庭建立4个分中心。镇(街)、村(居) 同时成立非诉讼服务中心(站)。依托县调处中心,在一楼大厅前台设置纠纷受理、案件分流和法律咨询3个窗口,后台设置分流交办中心、督查指导中心和数据分析中心。在二楼设分析研判、远程支援、数据共享三个功能室。选派6名退休老同志,专门从事非诉讼纠纷分流等日常工作,并从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选派多名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同志担任专、兼职工作人员。制定了20余项非诉讼服务人员、岗位和业务制度并悬挂上墙,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七支非诉纠纷解决队伍。组建非诉纠纷化解专家库,提供专业务指导,提升专业水准。

中心运行以来,县级非诉讼服务中心接待化解农民工工资、工伤等非诉讼复杂纠纷13起,涉及人数130余人,涉案金额180余万元;县人民法院分中心通过非诉讼化解方式解决物业、损害赔偿等各类纠纷82起,约占县人民法院民商事诉讼案件数的26%,涉案金额50.2万元,另有2起正在调解中。截至目前,全县以非诉讼方式解决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266件,其中人民调解1058件、行政调解202件、行政复议6件,律师、公证参与调解268件,涉案金额400.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