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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腔热情为民构建法援网——记“新时代最美法律援助人”张龙江

发布时间:2018-02-06

  搭建"大法援"服务网络,实现"半小时法律援助圈"工程,打造多级联动立体式法律援助社会服务网络;

  建成以法律援助为主题的香江社区法律援助广场,确保贫困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

  连云港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龙江从事法律援助工作近20年,心系弱者,竭尽所能,交出了一份不俗的成绩单。

  一路风雨一路歌。张龙江在平凡的岗位上,凭着强烈的事业担当和奋发进取的精神,先后组织办理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案件1100余件,其办理的"石梁河水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荣获全国首届"百优法律援助案件"。

  1月22日,由司法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守望初心——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评选揭晓,张龙江捧回"新时代最美法律援助人"奖杯。

  免费维权,赢得百姓信任

  1999年,张龙江刚从事法律援助,很多人对法律援助不理解、不接受,不相信"不花钱还能打官司"。

  那是2000年2月初,农民工刘某在施工中不慎摔伤造成下肢瘫痪,因没签订劳动合同,工程队在支付了2万元医疗费后拒绝赔偿。刘某与工程队老板多次协商,但各执己见,互不让步。刘某家里人抬着他到工地闹事,阻挠施工,惊动了公安部门。出于对公安部门的信任,当事人将信将疑申请了法律援助。

  张龙江在调查取证、主持调解过程中,遭到了工程队老板无数次质疑,甚至连受害人刘某家属也怀疑。张龙江依法办事,费尽周折,最终帮刘某争取到了30余万元赔偿款,用维权事实赢得群众信任。

  面对人手少、任务重、困难多的情况,张龙江没有退缩、没有懈怠,而是团结带领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迎难而上。特别是连云港市政府把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后,张龙江带领一班人虚心学习各地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适合连云港市实际的法律援助机构内部规范化管理办法,摸索出一套完整配套、行之有效的业务工作规程,提升了法律服务水平,增强了百姓的法治获得感。

  提升效率,多策并举解决民生诉求

  近年来,张龙江致力于发动全市社会力量,成功组建了连云港市法律援助志愿者分会,一批热心公益事业、业务水平精湛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员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伍。

  在此基础上,为构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先后成立连云港市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支队、淮海工学院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支队,动员社会组织、高等院校参与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2016年,他积极协调将法律援助实务列入淮海工学院法律系选修课程,培养法律援助人才,受到了高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人民群众满意,是评价法律援助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张龙江认为。负责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以来,他公开承诺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主动向社会公布服务承诺和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先后主持制定了《连云港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百分考核办法》《连云港市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办法》等规范管理文件,健全了接待、受理、审查、指派、办案等各环节规章制度,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大大提高。成功建立了连云港市法律援助对象数据库,内容涵盖全市653名困难职工档案、30万余名残疾人基本信息,11.7万名低保人群登记在册情况,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审查效率。

  创新进取,做弱势群体的守护者

  "为百姓艰辛维权,用担当撑起弱势群体的法治梦想,很值!"张龙江告诉记者,18年来办理过大大小小法律援助案件,有很多案件令他难以忘记,印象最深的就是"一小"维权案,指的是一起未成年人维权案件,当时轰动全国的"喜洋洋与灰太狼"烧伤案件。

  2012年,东海县两小学生因模仿动画片《喜洋洋与灰太狼》烤羊情节而被重度烧伤。

  连云港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两名烧伤未成年人诉《喜洋洋与灰太狼》制片方人身损害赔偿案,由张龙江和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苗红伟律师共同办理。该案件引起全国百余家媒体连续报道。最终,成功为小哥俩维护了合法权益,还直接推动了我国动画制作管理的立法进程。

  "这起案件的办理,让法律援助走进了公众视野,树立了法律援助这一政府法律惠民济民工程的良好社会形象。" 张龙江欣慰地表示。

  有句话说得好,老百姓最可亲、最可爱,你为群众做一点儿事,群众都会记在心里。张龙江的坚持和付出,为困难群众撑起了朗朗乾坤,也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张龙江就是这样,在平凡的岗位上播撒着法治的阳光,书写着自己精彩的人生。近年来,连云港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了38面锦旗。每次群众都是敲锣打鼓、放鞭放炮给他们送来锦旗。连云港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获"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