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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新宇:办好案是回应群众期待最佳方式

发布时间: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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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新宇,淮阴区检察院的一名员额检察官,2000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控申、技术、未检、公诉等多岗位淬炼,办理的“黑客变白客”案件入选最高检、共青团中央“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十大典型案例”,获评全省“未成年人零犯罪先进个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出色,唐新宇在扫黑除恶中同样出彩。

时间退回至2014年,一帮社会闲散人员多次聚集在某楼盘,以轿车堵门、喷漆、跟踪贴靠、驾驶豪车碰撞等方式实施软暴力讨债。合伙人被迫辞职,员工不敢上班,大批购房者退房,负责楼盘开发的企业濒临破产……

这是一个以濮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曾经危害一方的缩影。该团伙利用房地产企业资金需求大,容易遭遇缺口的弱点,以“先转债、再入股、后撤资、转高利贷逼债”等方式实施高利放贷,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对地方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

2019年5月,淮安市检察院接群众举报,将案件异地指定淮阴区检察院管辖,唐新宇成为了该案专案组的一员。

接手案件时,主犯濮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正在监狱服刑,其余涉案6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中。多名犯罪嫌疑人未逮捕,案件取证工作一度受到了影响。

案件审查中,唐新宇发现,濮某某女婿陈某曾多次通过电话,教唆团伙其他犯罪嫌疑人逃避审查。同时,由于涉案犯罪嫌疑人未羁押,受害群众、企业经营者因害怕遭报复,不敢出面作证,导致取证阻力较大。

“涉案人员必须依法尽快羁押”,唐新宇第一时间整理全案现有证据,对6名直接实施软暴力犯罪的涉案人行为进行认真梳理,依法拿出追捕处理意见。5月27日,淮阴区检察院对陈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次日,6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执行。涉案嫌疑人被捕后,被害群众奔走相告,之前不敢作证的证人,陆陆续续到检察机关指控濮某某犯罪团伙罪行。

2019年9月4日,案件主犯濮某某刑满释放后,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其进行逮捕,并于当日要求公安执行了逮捕决定。

主犯到案后,新的问题再次出现——濮某某以零口供方式,拒绝交代任何犯罪事实及犯罪团伙情况。首要分子零口供,受害者证言仅能证实团伙成员有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具体犯罪行为,团伙的组织结构、主犯濮某某如何幕后指使、幕后恶势力团伙经济结构却均无法证实。

查清幕后黑手,准确指控幕后组织领导犯罪行为成为全案突破的要点。经过一段时间深思熟虑后,唐新宇建议办案组从分化瓦解犯罪团伙内部着手,并精心拟制讯问提纲。逐一讯问每一名犯罪嫌疑人,逐一列举每一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逐条讲解扫黑除恶政策,唐新宇的大量工作没有白费,除了主犯濮某某及其女婿陈某,其他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罪认罚,不仅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还将以濮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脉络清晰地呈现在唐新宇的面前,案件取得了实质性突破。

案件眼看要办结了,新的问题却又一次出现。案件移送起诉前,濮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偷偷完成了财产转移,打财断血阶段,作为恶势力团伙主犯的濮某某居然“穷”得只剩“零财产”。

“不能让群众的财产再遭受损失”,唐新宇再次调整工作方向,将追赃挽损作为办案新的重点。2019年8月26日,公检法联合会议上,唐新宇详细分析了案件打财断血的困难,并针对性提出了调查濮某某夫妇及其女儿、女婿个人征信、财产情况,依法对涉案财产开展审计的建议,得到了大家的充分肯定。

在唐新宇等人努力下,有关部门依法通过审计查明了濮某某违法所得共计3993余万元,其中还包含了濮某某等人非法胁迫被害人签署的2480万元借条。为充分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唐新宇又及时发出建议,最终获得法院判决支持,胁迫写下的2480万元借条,全部无效。

2020年9月29日,法院一审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判处濮某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年3个月不等刑罚,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513余万元。

“‘零口供’犯罪再难,情况再曲折,也要办好,这是回应群众期待最佳方式”,唐新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