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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萍青春正能量未检追梦人

发布时间:2019-03-14

"不是每一次努力都有收获,但每一次收获必须努力!"白皙的脸庞配上一副黑框眼镜,再加上甜甜的笑容、清脆的嗓音,倒像是刚走出"象牙塔"的大学生,她就是宿迁市泗阳检察未检部的员额检察官陈萍。近日,由她牵头的泗阳县青少年阳光工作室被评为2018年度"宿迁市十佳志愿服务组织"。

陈萍,江苏溧阳人,2010年大学毕业,离开家乡来到泗阳,投身泗阳检察开启自己的检察梦想。从书记员到员额检察官,再到宿迁市"十大杰出青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未检业务标兵",全国"未检业务能手",成绩卓然,硕果累累。辛勤和汗水见证了她的不懈努力和执着坚持,见证了她的追梦历程。

匡扶正义——她是受伤花蕾的守护者

陈萍是一位母亲,每每谈到女儿的乖巧懂事,她的脸上都会扬起幸福的笑容,对于每一位母亲来说,孩子都是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对于家庭,孩子也是全家的希望。陈萍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时,看到年幼的孩子遭受侵害,尤为痛心。有这样一个案件,杨某某年过半百,平时喜欢使用QQ软件去添加未成年人为好友,再利用"迷信"等手段在网络上诱骗未成年人,多个未成年人遭受毒害,可被告人却不认罪,而认定严重后果的证据有部分已经灭失。面对性侵案件"一对一"证据认定的困难局面,陈萍认真翻阅卷宗,对两百多页的电子数据卷宗反复查看,终于在一次聊天记录中找到了关键证据,随后,她立即到外地调取其他被害人谈话,补充其他电子数据,固定全案证据,将"零口供"案件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最终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个案件在201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利用互联网网络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结合该案引发的问题,她撰写了防性侵害儿童专题调研,也得到县委的充分肯定,推动教育局发文在全县中小学开展预防性侵害保护女童主题活动。

用心办案——她是迷茫少年的指路者

人们常将16岁比喻为人生的花季。这个年龄的孩子享受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如果是在当地重点学校学习且成绩优秀的,更会成为很多家长羡慕的"别人家的孩子"。陈萍在办理的案件中,有这样的一位花季少年,却因盗窃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看完卷宗的第一感觉是疑惑——孩子的父母有着体面的工作,收入颇丰,孩子为什么要去盗窃。 在第一次与孩子和孩子母亲的谈话中,她找到了问题根源——孩子要求母亲离开。母亲则告诉检察官,孩子一旦犯错,就会受到父母严厉训斥甚至是用皮带抽打,被打急了,孩子就跳窗户跑出去找地方发泄。

"青春期的孩子都有逆反心理,这样的教育方式不仅让孩子感到没有尊严,更容易让孩子产生暴力倾向。"陈萍耐心的跟孩子父母沟通,考虑孩子主观恶性较小也未造成严重后果,并父母也表示今后要有所改变,加强对孩子的帮教、引导,最终对孩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在考验期,陈萍对孩子进行跟踪帮教,每个月了解他的学习状况、生活状况、思想动态,在长期的工作中,陈萍发现了可喜的变化,孩子和家长都在一天天的进步。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陈萍撰写了《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查报告》得到了县委书记批示,牵头开展"阳光护航——抵制校园欺凌、法制进校园"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开通"070零欺凌"热线,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该专项活动被省院评为防治校园欺凌八大典型案事例。

不忘初心——她是青春正能量的传递者

陈萍在平时坚持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岗位练兵,提高业务能力,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两次获评"宿迁市未检业务标兵",2018年在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检业务竞赛活动中,以总分第四名的成绩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未检业务竞赛标兵",同年12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未检业务能手"等称号。

"陈萍她认定的事情,一定能做好""陈萍是一个有信仰的人"这些是陈萍的同事们给她最多的评价。

不仅如此,陈萍还是一个热爱公益的人,她利用三八节、六一儿童节自编自演《检察的温度》《抵制校园欺凌——泗阳未检在行动》等舞台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她常常利用周末、学生暑假期间,借助未成年人指导中心平台,开展"预防网络犯罪""撑起女孩青春一把伞"等法制讲课,得到家长、孩子的好评,收获了很多小粉丝。

"没有人能够掌握、预判每一个诉讼程序会给孩子带来怎样的心理影响,因此,我们能多做一点就多做一点,能早一点做就早一点做。"这句话时常挂在她嘴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