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陈智海,1966年4月出生,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在淮安市检察院五楼的刑事检察“大本营”里,59 岁的陈智海是最年长的员额检察官。年轻同事们总爱用“大叔”这个暖心的称呼与他打招呼,这不仅源自他总是一丝不苟、严肃整洁的“职场男神”气质,更是感佩于他深耕刑事检察工作四十载、始终如一的专业、敬业和乐业。当退休已经步入倒计时,有人劝陈智海可以考虑退居二线、做些轻松的工作,这位“老检察”却认真地说:“员额检察官不是待遇、不是头衔,而是实实在在的责任。只要还在岗位上一天,我就要把每一起案件办好。” 把专业技能练得“杠杠硬” “办案极其较真,法律文书字斟句酌,标点符号的错误也不放过。”“汇报案件条分缕析,娓娓道来,再复杂的案件经过他的梳理都能化繁为简、直中肯綮。”提起陈智海,领导和同事都对他的业务水平赞不绝口。 业务精湛的陈智海其实并非科班出身。1985年6月,19岁的陈智海高中毕业,怀揣着投身政法工作的梦想,他报考了江苏省公安专科学校(现江苏警官学院),因一分之差失之交臂。同年10月,他被淮阴市检察院(2001年更名为淮安市检察院)择优录用。“法律人的底气首先来源于对法律的掌握,这不是朝夕之功,而是夜以继日凝结成的铠甲。”在工作之余,陈智海如饥似渴地系统攻读了法律专业大专、本科课程,曾一次性通过五门自学考试,以优秀的成绩取得了相应文凭。上级院下发的每份业务资料,他在接收当日就必定会认真研读;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最迟在一周之内也会学习完毕。他的办公桌前常年摆着“三件套”——研读纸质卷宗的手持放大镜,分门别类整理各类资料的彩色燕尾夹,一张用大号字写着各种待办事项的A4纸。边桌上还摞着高高的法律工具书,书页上间或有手写的痕迹。2004年,已取得检察员身份的陈智海本不需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但为了进一步系统学习检察业务,不惑之年的他主动报名参加了考试。一本本法律书不能说翻烂了,至少是翻旧了。功夫不负有心人,陈智海最终斩获当年司法考试全市第一名。五年后,45岁的他在全省检察机关大练兵中,代表淮安荣获侦查监督条线法律文书制作全省第四名的好成绩。2019年,53岁的陈智海从控申部门调整到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检察部工作,是全省同领域年纪最大的办案检察官。证券类、金融类犯罪案件专业性强,办案难度大,但陈智海并没有因此退缩,而是迎难而上,主动学习填补知识空白。2020年,在办理一起涉证券类犯罪案件时,为防止犯罪嫌疑人利用专业知识进行混淆概念的辩解,在提前介入时,陈智海将卷宗中出现的专业词语以及关联词语梳理出来进行深度学习。他购买了相关专业书籍,上网查阅资料,还积极向证券领域的专家及院里具有相关知识背景的年轻人咨询、请教,尽快消除知识“盲区”。由于提前做了功课,讯问中,陈智海用专业的用语及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与犯罪嫌疑人交锋,犯罪嫌疑人意识到利用所谓的专业知识进行狡辩行不通了,权衡利弊后,均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并愿意认罪认罚。“法典常新,‘老刑检’岂敢抱卷而眠。”陈智海时常用这句话来自省。他总说,老同志要主动打破思维定式,要与新时代的法治进程同向而行,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同频共振。 拿出“死磕”工作的劲头 “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陈智海从不因为自己年纪大就“拈轻怕重”,而是主动承担一审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年轻同事们一起“燃烧”。为了准确、及时办好案件,陈智海办公室的灯常常亮到深夜,甚至通宵达旦。 来到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检察部不久,陈智海就碰上两个“硬骨头”职务犯罪案件,卷宗加起来有139册,堆起来比人还高,时间还特别紧。陈智海连续奋战一个月,完成审查报告共计395页、近16万字。为了核实一名犯罪嫌疑人的辩解,陈智海从早晨8点半一直到第二天凌晨2点,对案件的全程录音录像连续审查了近19个小时,直至双眼模糊。结束后又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形成了高质量的审查报告,在汇报时得到了省检察院的充分认可。在办理一起有重大影响的涉金融领域新型受贿案件时,陈智海遇到了极大的挑战。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之便,要求相关政府融资平台接受其儿子提供的所谓“融资中介服务”,从中收取好处费76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模式不在“两高”司法解释明确的十种典型受贿情形范围,因此在案件办理初期,一度出现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争议。面对复杂案情,陈智海提前介入,紧紧围绕受贿犯罪“权钱交易”的实质进行穿透式审查,提出两点办案思路:一是犯罪嫌疑人利用职权摊派给政府融资平台的业务,是否为平台公司所实际需求;二是所谓的“中介服务方案”,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儿子的公司量身定做。以此两点标准,作为划定“融资中介”业务中违纪与违法的区分,取得广泛共识。在此基础上,陈智海进一步形成271页、近14万字的审查报告,依法锁定犯罪嫌疑人“以经济活动为名,通过人为增设中介服务等交易环节,实质进行权钱交易受贿犯罪”的事实。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被告人一审服判,没有上诉。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依法打击了涉金融领域新型受贿犯罪,还为全省类似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此后,陈智海和同事们又办理了多起上级交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近些年,他在办案中累计为国家挽回损失超1.6亿元。 打心眼里热爱手头这份活 从事检察工作40年来,陈智海辗转于刑事检察、控告申诉检察、侦查监督、反渎职等办案一线,经手的案件近2000件,无一差错。但凡他经手的案件,基本上能做到脱稿汇报。有人问陈智海,为什么他能做到脱稿,把那些错综复杂的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梳理得条理分明?陈智海回答,其实也没有诀窍,就是心里装着对法律的敬畏,想着对案子负责、对别人的人生负责,就是他对检察事业的执着与热爱。 多年前,一起社会高度关注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在春节前移送审查批捕。该案在当年属于新型案件,涉案人数众多,且作案手段较为隐蔽。陈智海利用春节假期,审查了该案中第一批报捕的8名犯罪嫌疑人。吃透案情后,陈智海将案件证据逐一梳理,以时间轴为基准,对应非法集资的不同方式,敏锐洞察其中关联,找出了能够认定嫌疑人构成非法集资的关键证据。他撰写了7000余字的分析论证意见,并提出对相关涉案人员分层分类精准处理的意见,由此明确了应予追究刑事责任人的范围和标准。尽管案件复杂、影响重大,他坚持严格审查、理性司法,顶住压力对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提出不以罪论处、不予批捕的建议,不仅保证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也为案件后续人员的处理统一了司法尺度。近五年来,陈智海承办了全市90%的走私案件,并推动淮安市检察院在海关缉私部门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统一侦查尺度,推动全市走私案件规范化办理。2024年,陈智海办理了一起特殊的走私案。犯罪嫌疑人陈林(化名)是高位截瘫的残疾人,他和妻子在跨境电商平台购买商品并在其网店出售,以此维持生计。因借用他人身份信息购买跨境电商商品并二次销售,涉嫌走私犯罪,其走私偷逃税款的数额超过50万元,按照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应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陈林的特殊状况让陈智海陷入了沉思:如果直接起诉,无论判决结果如何,都将成为束缚其后半生物质重枷锁;如果不起诉,卷宗材料中又缺少对陈林减轻处罚的事实依据。那段时间,这个案子让陈智海十分纠结,辗转反侧。重新审查案件并补充证据后,陈智海发现,陈林在行政机关调查时就主动交代了主要犯罪事实。那么,陈林主动交代的行为是否属于自首情形,是能否对其减轻处罚的关键。虽然陈林因身体原因无法像正常人一样主动到司法机关投案,但从“自首”司法解释的实质内涵出发,综合考虑到他的特殊情况,陈智海认为,陈林的行为符合自首的主动性特征,应当认定为特殊情形的“投案自首”。结合全案来看,陈林因生活所迫犯下轻罪,社会危害性相对不大,在调查过程中又积极配合、主动退赃,基于这些因素,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在检察官联席会上,有人劝陈智海:“别冒险,不起诉要担责任。你都快退休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陈智海却说,法律不仅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办案要考虑天理、国法、人情,要符合人民群众最朴素的公平正义观。面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因生存困境触犯轻罪时,应在法律框架内充分考量其生存境遇,既不让正义失之于严,亦不让宽宥失之于纵。这不是简单的法律适用,这是残疾人活下去的希望。经充分沟通,侦查机关对淮安市检察院的处理方案也表示理解与支持。后案件公开听证,参与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彰显了法治担当,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今年3月,这起案件获评全省十佳优秀办案故事。 为了高质效办案,陈智海经常吃住在单位。有人问陈智海累不累,他说:“说不累那是假的,现在体力、精力都不如年轻时候。但我尊重更热爱检察官这份职业,我觉得我做的这些工作,体现的是检察官的责任和职业尊崇感。”少为人知的是,陈智海患肠道肿瘤手术住院期间,为了不影响案件办理进度,他悄然隐瞒病情,硬是将一场4个多小时的庭审全程坚持下来,出色完成起诉工作。直到庭审结束后,同事无意间发现了陈智海藏在制服袖口下的住院手环,这段无声的坚守才浮出水面。“有了陈智海这样的老同志做示范,我们年轻干警又怎么好意思‘躺平’呢?大家都自觉以他为榜样,用心用情办好案件,努力做受人尊敬的检察官。”淮安市检察院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刘松说。近3年来,陈智海所在部门先后被省检察院、省人社厅联合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被省委组织部荣记集体二等功。因职务犯罪案件办案成效突出,淮安市检察院获全省职务犯罪检察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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