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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6-11-24

中共淮安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

一、 部门基本情况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的部署,统一政法、综合治理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的工作。

3、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市政法、社会治理、综治与平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4、承担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负责拟定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制度

5、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6、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7、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8、牵头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

9、组织推动政法工作的调研和宣传工作,探索政法、综合治理工作改革,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10、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市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

11、承担法学会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法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会议的组织筹备;组织、指导、协调所属研究会和会员开展法学研究活动

12、指导下级政法委各项业务工作工作。

13、办理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全市政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根据中央和省政法工作会议、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和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会议、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的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政法综治工作趋势性变化,紧扣平安淮安建设、法治淮安建设、过硬队伍建设三个重点,着力打造社会治理创新品牌,护驾发展大局,彰显公平正义,保障社会稳定,努力实现公众安全感、法治满意度、政法队伍满意度"苏北领先、全省前列"的奋斗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三、内设机构

市委政法委下设8个职能处室,分别为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执法督查处、综治一处、综治二处、依法治市处、宣传教育处。代管市法学会。

 











说明: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

  (3)专户管理非税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等)、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债务资金、其他收入。

  2.支出预算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留机动填列。

  ①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②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市县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

③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