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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201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6-05-21

中共淮安市委政法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的部署,统一政法、综合治理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的工作。

3、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市政法、社会治理、综治与平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4、承担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负责拟定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制度

5、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6、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7、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8、牵头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

9、组织推动政法工作的调研和宣传工作,探索政法、综合治理工作改革,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10、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市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

11、承担法学会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法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会议的组织筹备;组织、指导、协调所属研究会和会员开展法学研究活动

12、指导下级政法委各项业务工作工作。

13、办理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全市政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根据中央和省政法工作会议、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和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会议、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的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政法综治工作趋势性变化,紧扣平安淮安建设、法治淮安建设、过硬队伍建设三个重点,着力打造社会治理创新品牌,护驾发展大局,彰显公平正义,保障社会稳定,努力实现公众安全感、法治满意度、政法队伍满意度"苏北领先、全省前列"的奋斗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三、内设机构

市委政法委下设8个职能处室,分别为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执法督查处、综治一处、综治二处、依法治市处、宣传教育处。代管市法学会。

 

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项目名称

金额

功能分类

支出用途

一、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1,014.53

功能科目代码

功能科目()

金额

项目名称

金额

二、基金收入

 

201

一般公共服务

973.25

一、基本支出

424.53

三、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

 

202

外交

 

二、项目支出

590.00

四、转移性资金收入

 

203

国防

 

三、其他支出

 

五、债务资金

 

204

公共安全

 

 

 

 

 

205

教育

 

 

 

 

 

206

科学技术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209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211

节能环保

 

 

 

 

 

212

城乡社区事务

 

 

 

 

 

213

农林水事务

 

 

 

 

 

214

交通运输

 

 

 

 

 

215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216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217

金融支出

 

 

 

 

 

219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22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1.28

 

 

 

 

222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227

预备费

 

 

 

 

 

228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229

其他支出

 

 

 

 

 

230

转移性支出

 

 

 

收入总计

1,014.53

支出总计

1,014.53

支出总计

1,014.53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

  (3)专户管理非税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等)、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债务资金、其他收入。

  2.支出预算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留机动填列。

  ①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②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市县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

③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项目名称

金额

功能分类

支出用途

一、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1,014.53

功能科目代码

功能科目()

金额

项目名称

金额

二、基金收入

 

201

一般公共服务

973.25

一、基本支出

424.53

三、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

 

202

外交

 

二、项目支出

590.00

四、转移性资金收入

 

203

国防

 

三、其他支出

 

五、债务资金

 

204

公共安全

 

 

 

 

 

205

教育

 

 

 

 

 

206

科学技术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209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211

节能环保

 

 

 

 

 

212

城乡社区事务

 

 

 

 

 

213

农林水事务

 

 

 

 

 

214

交通运输

 

 

 

 

 

215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216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217

金融支出

 

 

 

 

 

219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22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1.28

 

 

 

 

222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227

预备费

 

 

 

 

 

228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229

其他支出

 

 

 

 

 

230

转移性支出

 

 

 

收入总计

1,014.53

支出总计

1,014.53

支出总计

1,014.53

本表反映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其他

功能科目代码

功能科目名称(类款项)

**

**

1

2

3

4

 

合计

473.32

299.32

174.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41.75

267.75

174.00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441.75

267.75

174.00

 

    2010301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50.18

250.18

 

 

    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91.57

17.57

174.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1.57

31.5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1.57

31.5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1.57

31.57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2015年度市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2015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科目)

总计

一、基本支出

 

 

 

 

 

合 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小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商品和服务单项核定项目

劳务费(编外用工)

**

**

**

**

1

2

3

4

5

6

7

8

 

 

 

合计

1,014.53

424.53

233.65

69.38

64.34

5.04

 

121.50

 

 

123

淮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1,014.53

424.53

233.65

69.38

64.34

5.04

 

121.50

 

 

  12301

  淮安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1,014.53

424.53

233.65

69.38

64.34

5.04

 

121.5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73.25

383.25

233.65

69.38

64.34

5.04

 

80.22

 

 

      36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73.25

383.25

233.65

69.38

64.34

5.04

 

80.22

201

36

        2013601

        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383.25

383.25

233.65

69.38

64.34

5.04

 

80.22

201

36

        2013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59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1.28

41.28

 

 

 

 

 

41.28

 

 

      02

      住房改革支出

41.28

41.28

 

 

 

 

 

41.28

221

0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1.28

41.28

 

 

 

 

 

41.28

 

2015年"三公"经费等预算表

 

 

 

项目名称

金额

备注

一、因公出国()费用

9.00

 

二、公务接待费

0.95

 

三、公务用车费

7.00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00

 

合计

16.95

 

说明:

1、本表反映部门年度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培训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22015年三公经费预对比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零增长

 

本单位全部是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