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淮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公正司法示范点"争创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法﹝2015﹞34 号)精神,经申报、网络投票、代表投票和考核验收,现将拟命名全市第二批"公正司法示范点"名单公示如下: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深圳路派出所
清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清浦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淮阴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
淮安区人民法院车桥法庭
涟水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
洪泽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金湖县公安局戴楼派出所
盱眙县法律援助中心
公示时间为3月2日至3月8日,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向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反映。联系方式:83762955
中共淮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