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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法学会2019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6

经研究决定,淮安市法学会从即日起面向全市对2019年度法学研究课题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的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2019年全市重点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努力推出理论上站得住、实践中能管用的研究成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类型及经费支持

(一)淮安市法学会2019年度法学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选课题。

(二)申报课题题目原则上应从本公告所附《课题指南》中选定,也可以自选题目,经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三)申请人可以对《选题指南》提供的选题,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文字做适当修改。

(四)资助经费标准:对批准立项的重点课题在结项评审中获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每项分别为10000、5000、3000元;一般课题获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每项分别为5000、3000、2000元;自选课题获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每项分别为3000、2000、1000元。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须是本市法学法律工作者、法学会会员。

(二)课题主持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指导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课题主持人以外的成员须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并承担具体研究任务。

(三)重点课题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具有法律实务部门处级以上职务;一般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或法律实务部门科级以上职务。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应遵守《淮安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含主持人)应不少于3人,应包括从事法学研究的学者和从事实务工作的专家,鼓励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的联合攻关。但申请人本人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足以单独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也可单独申报。

(三)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参与一个课题申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研究的不能超过两个。

(四)承担过或者正在承担市级或市级以上相同研究课题的,不得申报。

(五)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课题。

(六)申请人应负责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获准立项的,撤销立项。

(七)立项结果在淮安长安网公布。

(八)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鼓励以决策咨询报告为课题成果。成果字数:重点课题一般不少于1万字,一般课题、自选课题一般不少于6000字。

(九)2019年11月10日前,市法学会对年度课题统一组织结项。由结项评审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鉴定验收合格后予以结项;结项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课题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若需延长研究期限,课题组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经市法学会批准。

五、申报办法

(一)申请人可在淮安长安网(http://zfw.huaian.gov.cn/)公示公告栏目中下载《淮安市法学会2019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公告》及相关附件,按要求认真填写《2019年度淮安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二)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申请书》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书》使用word软件录入后,采用A4纸打印1份寄送我会,并将申请书电子文本发至市法学会电子邮箱。

六、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8月15日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

七、申报材料寄送

书面材料寄送地址:淮安市生态文旅区翔宇南道1号市行政中心南楼309室姜文君收,邮编:223001,电话83762191。

电子材料邮箱:464537670@qq.com,邮件标题为:XX同志(或XX单位)2019年市级课题申报材料。

附件:

附件1:2019年度淮安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指南.doc

附件2:2019年度淮安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docx

淮安市法学会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