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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组织开展《淮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9-10-28

《淮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8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为倡导文明行为、管理约束不文明行为提供综合法律依据,为全体社会成员参与监督不文明行为提供法治支持,为新形势下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条例》实施以来对促进淮安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整体提升效果如何?还存在哪些短板和问题?近期,清江浦区人大常委会带着疑问对全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做足功课”创新开展执法检查

作为淮安市第一次由县区人大常委会对地方立法开展的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2018年年底把《条例》的执法检查列入工作计划,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实施学、听、看、评、议、督六步工作法创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为提升执法检查的专业性、针对性,让执法检查的同志“入门,懂行、查细、查准”,专门邀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王军林为代表们做了《条例》的知识辅导,从起草的背景、行为规范、促进措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7月18日,检查组正式启动执法检查工作,通过发放问卷、听取汇报、召开座谈、现场参观、明察暗访等“组合式”调研方法逐步摸清了《条例》贯彻执行的现状和问题。

 “回应民声”四级代表聚力执法检查

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四级代表的工作合力,街(镇)人大牵头成立执法检查小组,实施执法检查网格化管理,以辖区人大代表为主力军,开展一场覆盖街道、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的《条例》执法检查“大走访”活动。代表们带着问卷,冒着酷暑,深入走访调研,排查难点盲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

“我们每一位代表都是《条例》的宣传者和文明服务的志愿者”,闸口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孙富民说。和平镇开展《条例》“六进”活动提高知晓率,闸口街道开展了“诚信为商我先行、品质消费看浦东”宣传活动,黄码镇念好“学”、“传”、“看”、“听”、“督”执法检查“五字诀”,水渡口街道举办落实《条例》倡导文明新风专场文艺演出……代表们既是执法检查的“检查员”,又是宣传员和“劝导员”,他们随身携带《清江浦文明三字经》和《乡村文明10条》,到人流量集中的广场、商场、小区、学校开展宣传,让《条例》深入人心。

 “问题导向”发挥法规刚性效力

   “现在停车泊位、公厕和分类垃圾箱明显多了,给我们的生活提供了较大的方便,我们的文明行为也在不断提高”、“交警大队组织专人对辖区内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监控设施、隔离护栏开展了拉网式排查修复,促进了文明交通”……近一个月的调研走访,代表们切实感受到了《条例》实施带来的变化,文明创建的“死角”逐步消除,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逐步提升;农贸市场改造、老旧小区及城市基础设施提升等工作让代表们“眼前一亮”。

执法检查目的不在于“查”,而在于发挥法规的刚性效力,让文明行为成为每一位市民的日常准则。区政府贯彻实施《条例》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向区政府提出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监管、加强突出问题整治的意见和建议,由区人大教科文卫委牵头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条例》让文明行为有法可依,有了一把衡量标尺。在今后工作中,区政府将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推动全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副区长戴向峰表态发言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