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湖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聚焦服务大局、守护公正、紧贴民生、深化改革、阳光司法等五大重点,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使命,为金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精服务 共治理 始终与中心大局同频 金湖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服务金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懈努力。 精准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该院出台了护航重点项目建设十条措施,落实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挂钩联系、风险评估、提前介入等制度,靠前为南高齿、中储智运等项目建设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2场次,排查风险隐患17项,参与化解矛盾纠纷8起。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该院部署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办结涉企案件1437件、涉案标的额7.96亿元。联合市监、税务等单位开展吊销未注册企业强制清算工作,清退“睡眠企业”145家。充分发挥破产出清功能,审结破产案件46件,化解不良债权2,37亿元,释放沉淀资产2400余万元,盘活低效土地26.22万平方米。 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县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与26个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等建立联动调解机制,充实代表委员、镇村干部、律师等第三方调解力量12人,构建社会协同、共建共治新格局。以“乡村法官工作室”“旅游巡回法庭”“家庭教育法律服务站”等为支点,延伸布局县、镇、村三级治理网络,推动调解资源下沉,诉前化解各类纠纷1574起,调解成功率91.12%。 保公正 提质效 始终与人民期盼同步 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2023年,金湖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维护全县安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金湖法院一以贯之的目标。为此,该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刑事审判工作取得长足发展进步。2023年,该院依法审结刑事案件249件38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同时,深入开展“断卡行动”,审结朱某等12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2023年,该院审结民商事案件4215件,其中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303件,支持获赔5219.78万元;助力诚信社会发展,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买卖等合同纠纷案件1389件,标的额6.86亿元;深化家事审判工作,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纠纷案件433件;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等纠纷案件305件,支持劳动者获赔885.23万元。 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2023年,该院执结各类案件3180件,执行到位标的额5.05亿元。创新“立审执一体化”执源治理机制,通过诉前《财产保全告知书》、审前《自动履行告知书》、执前《执行预警告知书》“三书”前置督促举措,有效推动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得到实质性履行。全年金钱给付纠纷案件中当事人自动履行案件1357件,自动履行率达53.72%,首次执行案件同比下降10.2%。 严管理 优作风 始终与人民期盼同步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将公正与效率落到实处,队伍建设是保障。 金湖法院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学思践悟、以学促行,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用活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教材,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读书班、青年论坛等集中学习29场,交流心得124篇。 坚持理论研究和业务研讨并重。2023年,共组织参加各类培训91场次,开展疑难案例研讨、岗位技能竞赛等活动41场次,12名法官获评全市法院办案之星,22人获百日办案竞赛优秀奖,93篇调研文章在国家级、省级刊物或论坛上发表,“好意同乘”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在中国法院博物馆展出。 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该院持之以恒开展正风肃纪工作,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作风问题“抓早抓小”,构建宣传员、监督员、战斗员“三员融合”的效能督察机制。2023年,共开展审务督察350余次,编发督察简报24期,排查廉政风险点180条,提醒谈话26人次。持续开展干警家属助廉活动,将家风与院风融为一体,推动法院、法官、家庭“清”长“廉”,该经验获省高院相关领导批示肯定。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该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参与、表达、监督权。2023年,共走访代表委员180余人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126人次;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08件;官方微博和微信发布、转发动态信息450余条,相关稿件被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刊发报道28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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